曝光台


2024年2月19日凌晨6时许,位于淮安市淮阴区长江路街道第五人民医院内地下车库负2层G030车位正后方井道内,艾****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一名员工在进行维保作业时。发生一起一般性意外伤害事故。

事故发生后,根据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493号)相关规定,区政府成立了事故调查组,由区应急管理局牵头,区有关部门参加,对该起事故进行调查。经多方取证,查清了事故发生的经过、原因和性质。经调查认定,淮阴长江路艾****科技发展有限公司“2·19”一般机械伤害事故是一起因员工违规操作导致的生产安全责任事件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(一)项:“发生生产安全事故,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,由应急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:(-)发生一般事故的,处三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;”的规定,决定对该单位处人民币叁拾万元(¥300000)罚款的行政处罚。

(来源:网络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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